今日快报!姚记科技大手笔分红!每10股派9元现金,6月20日除权除息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3 21:31:28 263 0条评论

姚记科技大手笔分红!每10股派9元现金,6月20日除权除息

深圳 - 2024年6月14日,据智通财经报道,姚记科技(002605.SZ)今日发布公告,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9元人民币(含税)现金红利,共计派发现金约1.8亿元。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。

此次分红派息是姚记科技对投资者回报的体现,也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。 2023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.3亿元,同比增长18.5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.2亿元,同比增长22.3%。公司业绩稳健增长,盈利能力持续增强,为本次大手笔分红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**姚记科技主要从事光学薄膜材料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,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、电视等电子产品。**近年来,随着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,公司业务发展迅速,盈利能力不断提升。

**展望未来,**姚记科技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,积极拓展新应用领域,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公司表示,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以创新为驱动,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光学薄膜材料供应商。

**除权除息是指股份变动日后的股东才有权享有此次现金分红。**投资者如欲享有姚记科技本次现金分红权,需在除权除息日前持有公司股票。

**具体而言,**投资者可在2024年6月20日(含当日)之前买入姚记科技股票,并在当日或之后继续持有,即可享有本次现金分红权。若投资者在6月20日之后买入或卖出姚记科技股票,则将不享有本次现金分红权。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3 21:31:28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科技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